实现物流企业信息系统、行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以及其他应用信息平台的有效对接。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向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必要的信息,加快建设全省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体系。并及时更新。积极推动有关部门、重点制造企业、商贸企业及物流企业天津到武汉物流不时提高物流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水平。鼓励物联网技术和产品在物流领域的应用,组织实施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加快建设智能物流园区,支持货物跟踪定位、无线射频识别、智能交通等先进物流技术、设施设备的研发。支持物流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享受相关政策。加快推进西安国际港务区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建设,不时探索应用创新模式,努力建成国内一流的智能物流园区。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村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物流业用地。对纳入国家和省上物流业发展规划的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为生产配套服务的仓储等物流项目用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外地土地贮藏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内优先予以保证,用地享受工业仓储用地政策。积极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应按规定料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土地出让收入依法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